清明又至,殯葬業再次陷入“壟斷”、“暴利”的指責聲中。近日,伴隨全國一些地方陸續出現公墓20年使用期屆滿的情況,續收墓地管理費的問題,招致民眾反感。有媒體指出,如果到期後連續兩年未能繳費,墓園方面將作為無主墓處理。不少網友直呼,真是“死不起,葬不長”。
  20年期限一說從何而來?續租費用數額如何計算?如果未繳納續租費用,是否面臨搬遷危機?
  墓地20年使用期從何來?
  近幾年逐漸走高的墓地價格,讓民眾抱怨“死不起”。
  中國青年報記者從上海清竹園公墓瞭解到,該墓地的價格最低為6.38萬元,最高可達到30餘萬元。北京佛山陵園的墓穴價格,根據地理位置的不同,從每平米4.5萬元到11萬元不等。北京天壽陵園的銷售人員告訴記者,該陵園最便宜的墓地是2.98萬元,最貴的可達到8萬元。
  但讓民眾錯愕的是,花巨額買來的墓穴,只有20年的使用權。
  記者查詢發現,1992年,民政部發佈《公墓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經營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費一次性收取最長不得超過20年”。1997年由國務院通過併發布的《殯葬管理條例》也規定,“嚴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積和使用年限。”
  此後,1998年時,民政部再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墓管理意見的通知》,要求“今後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則上以20年為一個周期。”
  早在幾年前,公墓“20年大限”的問題就曾引發過關註。據《南方日報》2011年4月4日的報道,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副司長李波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我們一直強調,墓地只是租賃關係,不是產權關係,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簽訂合同時,20年是一個期限,20年到期以後,雙方根據協議規定執行管理費的收費。
  20年期滿後管理費征收無全國統一標準
  北京市民政部門2001年出台的《關於調整部分殯葬服務收費標準的函》中規定,公墓的租期為20年,公墓的管理部門征收土地租賃費和管理費。墓穴土地租賃費分為兩檔,城近郊區為2500元/每平米,遠郊區縣為1000元/每平米。墓穴管理費為墓穴價格的5%。
  上海市民政局殯葬管理處的工作人員透露,墓穴管理費一般每10年繳納一次,費用為墓穴土地費用的3%。而具體的土地費用,在銷售合同中都有明確的規定。以上海永福園嶺園的墓穴為例,土地費用明確為1500元/平方米,維護費按土地費率的3%計算。一個占地面積1.5平方米的單穴,其土地費用便為2250元,而10年下來維護費,則為590元。
  北京佛山陵園和上海清竹園公墓的工作人員均表示,公墓管理費用的收取是嚴格按照當地民政局的相關要求進行的。各地對續收墓地管理費的標準都有自己的要求,並不完全相同。
  現行《殯葬管理條例》中,對墓地到期怎麼“續租”、按什麼價格“續租”等問題,均沒有作出統一規定。
   專家呼籲加快殯葬服務立法
  更讓民眾擔心的是,20年期滿後,會不會因為未及時繳納管理費而面臨遷墳危險。
  “不是那幾百塊錢的事兒,20年以後會發生什麼,誰也不知道,不繳費就有可能被遷墳,這讓人一點安全感都沒有。”北京市民厲女士說。
  “有的墓地管理處說,會把無主墓地集中安放,可是,集中安放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放在哪兒?就因為沒交這一兩千的管理費,之前花大價錢的風水寶地就這樣被奪去了?”遼寧市民黃先生不滿。
  北京佛山陵園的工作人員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對於使用期滿20年的墓穴,家屬應持墓葬證來繳納墓穴土地租賃費和管理費用。“但如果出現逾期不繳的情況,我們也不會採取強制遷出的手段。”
  上海清竹園的工作人員也表示,不會對不繳納管理費的墓穴採取強制遷出的手段。“雖然有親屬故意不交錢的行為比較惡劣,但因為幾百塊的管理費就遷墓,這樣的行為更惡劣,我們不會做這樣的事。”
  中國殯葬協會專家委員會副主任王國華表示,逾期骨灰該如何處理,尚沒有相關法律規定。
  王國華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目前殯葬行業的諸多問題,比如墓地價格過高和使用期限不合理的問題,也正是源於缺乏殯葬立法。
  對於目前爭議較大的墓穴20年使用期限,王國華認為不夠合理,“只是有說法認為20年是一代人,但是為什麼不定50年或70年?這都是缺乏科學立法的結果。”22年前,人們的平均代際年齡是20年,但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計劃生育的實施,許多家庭的代際年齡都拉長了。
  “1995年之後,民營資本開始進入墓地行業,雖提高了墓地的管理水平,卻大大推高了價格。”王國華認為。
  華東政法大學教授馬長山曾在民政部門工作過,他認為,“22年前的情況和現在差距很大,關於殯葬相關規章制度應該予以完善。“立法不僅要考慮各方的利益,還要考慮民族的傳統文化。觸動了傳統文化的規章制度,會受到極大的抵制。”
  “如果修改,一定要征求老百姓的意見。”馬長山說。  (原標題:公墓墓穴20年租期到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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