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台州8月28日電(謝盼盼 李潔)身為社救員,卻用欺詐的手段“偷吃”補助金。8月28日,浙江溫嶺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溫嶺市石橋頭鎮社救員金某涉嫌貪污一案,此案涉及老百姓基本生活保障的補助金,也是基層幹部貪污腐化的突出案例,引來了100餘名幹部、群眾旁聽。
  站在法庭上的金某,身形壯碩,筆直挺立,是個退伍軍人。
  2007年8月,他來到溫嶺市石橋頭鎮社會事務管理辦公室擔任社救員,主要負責低保、低保邊緣、特困醫療助、臨時救濟等社會救肋的調查與初步審核並參與醫療補助金、臨時救濟補助金的發放等工作。
  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間,金某利用保管發放醫療補助款、臨時補助款等救濟資金的職務之便,採用冒簽他人名字的方式,26次冒領涉及19名特困、低保、五保、孤兒補助對象的補助款存入其個人銀行帳戶,用於房屋還貸、個人生活開支、信用卡還貸等共計人民幣114608元。
  公訴機關指控認為,金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通過冒簽他人名字冒領他人補助款項的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共計人民幣114608元,提請以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金某對犯罪事實基本無異議,但認為其不是貪污,是挪用公款,而且認為他已發放了部分補助金,特別指出石橋鎮楊家村特困補助對象楊某的補助款1500元在辦公地點之外就已經給過了。
  金某還表示,社救員工資雖不多,但已足夠應對日常生活所需,但自從父親遭遇車禍、母親又得了精神方面疾病後,家裡的開支突然增大,這點工資已不夠用了。
  由於要照顧父母,金某鮮少出現在辦公室,減少了補助款的發放時間,之後,金某就利用了社救員職務上的便利,製作了發放清單,冒簽他人名字統一將補助金領取。
  因案情較複雜,法院沒有當庭宣判。(完)  (原標題:“偷吃”補助金補貼己用 浙江一社救員站上被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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